四川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要求是什么2025

四川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要求是什么2025

lysxtv 2025-05-02 热点资讯 65 次浏览 0个评论

4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温州市区新购住房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含洞头区)购买住宅类房屋并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户籍从温州市以外地区迁入市区的人员,可以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分5年,每年1万元,按年发放)。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2日。

四川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要求是什么2025

《实施细则》所指享受安家补助的房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房产。办理实施区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房屋所有权多人共有,仅一人可领取补助

安家补助按年申领发放,次年以后申请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原渠道申请当年安家补助,经复核仍符合原申领条件(住房未出售、户口未外迁)的,按原渠道发放补助经费,依次发放至第五年。当年内未申请,视为主动放弃当年补助权益。为确保符合基本条件人员能在实施期内申领安家补助,2025年12月底前,已经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但未能办理不动产证的房屋权利人,可凭备案的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其他必要材料直接办理温州市外户籍迁入市区落户登记,同时申领安家补助。

申请安家补助的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的,按以下原则申请安家补助:1.房屋所有权系夫妻双方共有的,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一方申请办理;2.房屋所有权系夫妻关系以外多人共有的,只能由其中一位共有人家庭享受安家补助,具体由共有人协商确定。

《实施细则》表示,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领安家补助的,应予及时撤销并追回所领补助,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房留人

2020年9月,温州正式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千万级常住人口城市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22号),明确市区以新购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户,深化以房留人举措。

《意见》提出,到2025年人口规模适度增加,保持人口净流入,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000万人,户籍人口880万人,从业人员580万人;人口布局更趋合理,市区常住人口达到450万人,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人口结构切实优化,年轻人口比例持续上升,制造业从业人员占比达到50%,从事“5 5”产业的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人口素质显著提高,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2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人才发展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在政策支持上,温州提出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落实落细市区户口迁入规定,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凭相关证书无障碍落户,直系亲属可随迁;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人员,即可落户,直系亲属可随迁;在市区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者由政府提供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已连续居住2年的备案租赁私房的人员,即可落户,直系亲属可随迁;自主创业人员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允许迁入社区集体户,直系亲属可随迁。市区以新购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户。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可按需设立企业单位集体户,申办集体户时不受集体户成员数量、房屋权属等条件限制。急需紧缺型、技能型人才可由单位集体户所属企业自主确定落户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随迁家属可以在企业单位集体户落户。各县(市)参照执行。

深化以房留人举措,每年筹集2000套配售配租型人才住房,逐步解决人才住房难题。鼓励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通过向社会筹集现房或发放租房券的方式,统筹解决各类来温创业就业人才就近、及时、便捷租房问题。培育发展长租公寓,解决都市白领住房问题。合理有序供应蓝领公寓,市区每年定向租售1000套以上,就近解决外来产业工人安家落户需求。支持企业采用共有产权方式促进员工购房落户。对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温商、在温商会成员、总部经济等各类投资主体,市区每年提供限价限产权住房1000套以上。购买市场二手房、政府拆迁安置多余房源中60平米以下的住房作为公共租赁房,或提供公共租赁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公交、环卫、家政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落实待遇留人政策。抓好“人才新政40条”政策兑现,鼓励推行人才政策“即申即享”,奖补资金直达个人。对新全职来市区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其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毕业2年内到市区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4.8万元、2.4万元、1.2万元、0.72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按月发放;向在市区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其中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生每月3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

以房留人!浙江这里外地购房可领5万元安家补助

1、购房者需要达到购房城市的限购规定,不同城市规定都是有差异的。

2、贷款买房的话,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与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较低为20%以上;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买房注意事项

1、摸清自己的购房需求和能力限度

买房这件事情,说白了还是一件较为私人的事情,毕竟买房主要是为了居住的,刚需买房更是如此,更应该知道自己的房款数目与房屋要求,大多数刚需买房,或是为了成家,或是为了孩子或老人改善,或是购买自己的第一套房,这些需求都是明确的。

有的朋友在买房时,都会想着说“利用好这笔贷款”,尤其是首房首贷的朋友,可以贷上六成甚至是七成的款项,首付的压力减小了,但同时,还贷的压力也是陡增,举个例子来说,贷款100万的房款,以5%的房贷利率来算,用房贷计算器计算,每个月还贷款就得要5368元。

这个贷款数字高吗?要知道,数据显示,我国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平均月可支配收入2682.4元,这么一对比,显然这个贷款数字已经非常高昂了。

对于刚需来讲,其实当下紧急的任务是,以合适的价格买下适合自己的房子,贷款是一种长久的支出,同样需要纳入家庭风险中去,对于刚需来讲,一定要提前规划好买房的需求和价格限度。

2、房价“大跌”不现实,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房住不炒”很早就被提出,而当我们环顾这几年的房价走势,许多城市的房价都在从“巅峰”逐步滑落,而频繁发布的调控政策,更是为房价的回归加了码,指导价、积分购房、银行贷款限制等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号都代表着“稳房价”,而非“降房价”。很多朋友都会想着,高频的调控下房价会不会大跌?实际上,这种可能性并不高,调控旨在“稳”而非“降”,更何况“大降”,要知道,一旦出现房价大跌的情况,影响的是一大批高价买房的朋友,到时候“断供”等问题也会频发,这又是另一种不稳定因素了。

所以基本可以明朗的形式是,,房价将依然围绕“稳”字调整,刚需得做好打算。

3、保障房体系逐渐完善,买房并非必要条件

很多人纠结买不买房的一大原因是,房屋的供给模式比较单一,基本只有购买商品房一条路,但是今后“商品房+保障房”两脚走路的房产供应模式下,“住有所居”才是需要实现的目标,也就是说,要让所有具备住房需求的人,都能够轻易解决住房需求,这就关乎保障房体系的完善。

许多城市都在加速保障房的建设,譬如10月的时候,广州就提出了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

可以想见,在未来,住房模式的变更下,经济能力强的朋友可以选择市场化购房,但同样,对于收入有限的朋友来说,也会有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供给,还有公租房、廉租房等住房加码。

但到底要不要买房,还是看购房者个人决策。

4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温州市区新购住房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含洞头区)购买住宅类房屋并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户籍从温州市以外地区迁入市区的人员,可以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分5年,每年1万元,按年发放)。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2日。

《实施细则》所指享受安家补助的房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房产。办理实施区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房屋所有权多人共有,仅一人可领取补助

安家补助按年申领发放,次年以后申请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原渠道申请当年安家补助,经复核仍符合原申领条件(住房未出售、户口未外迁)的,按原渠道发放补助经费,依次发放至第五年。当年内未申请,视为主动放弃当年补助权益。为确保符合基本条件人员能在实施期内申领安家补助,2025年12月底前,已经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但未能办理不动产证的房屋权利人,可凭备案的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其他必要材料直接办理温州市外户籍迁入市区落户登记,同时申领安家补助。

申请安家补助的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的,按以下原则申请安家补助:1.房屋所有权系夫妻双方共有的,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一方申请办理;2.房屋所有权系夫妻关系以外多人共有的,只能由其中一位共有人家庭享受安家补助,具体由共有人协商确定。

《实施细则》表示,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领安家补助的,应予及时撤销并追回所领补助,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房留人

2020年9月,温州正式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千万级常住人口城市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22号),明确市区以新购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户,深化以房留人举措。

《意见》提出,到2025年人口规模适度增加,保持人口净流入,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000万人,户籍人口880万人,从业人员580万人;人口布局更趋合理,市区常住人口达到450万人,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人口结构切实优化,年轻人口比例持续上升,制造业从业人员占比达到50%,从事“5 5”产业的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人口素质显著提高,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2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人才发展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在政策支持上,温州提出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落实落细市区户口迁入规定,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凭相关证书无障碍落户,直系亲属可随迁;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人员,即可落户,直系亲属可随迁;在市区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者由政府提供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已连续居住2年的备案租赁私房的人员,即可落户,直系亲属可随迁;自主创业人员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允许迁入社区集体户,直系亲属可随迁。市区以新购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户。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可按需设立企业单位集体户,申办集体户时不受集体户成员数量、房屋权属等条件限制。急需紧缺型、技能型人才可由单位集体户所属企业自主确定落户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随迁家属可以在企业单位集体户落户。各县(市)参照执行。

深化以房留人举措,每年筹集2000套配售配租型人才住房,逐步解决人才住房难题。鼓励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通过向社会筹集现房或发放租房券的方式,统筹解决各类来温创业就业人才就近、及时、便捷租房问题。培育发展长租公寓,解决都市白领住房问题。合理有序供应蓝领公寓,市区每年定向租售1000套以上,就近解决外来产业工人安家落户需求。支持企业采用共有产权方式促进员工购房落户。对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温商、在温商会成员、总部经济等各类投资主体,市区每年提供限价限产权住房1000套以上。购买市场二手房、政府拆迁安置多余房源中60平米以下的住房作为公共租赁房,或提供公共租赁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公交、环卫、家政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落实待遇留人政策。抓好“人才新政40条”政策兑现,鼓励推行人才政策“即申即享”,奖补资金直达个人。对新全职来市区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其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毕业2年内到市区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4.8万元、2.4万元、1.2万元、0.72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按月发放;向在市区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其中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生每月3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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