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怎么赔
1、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向对方作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具体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处理投保人的保险案件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保险理赔,对于医疗费的赔付,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交通费,按照就医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凭车票给予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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