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个社保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足2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累计超过2万元(含)至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
累计超过5万元(含)至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
累计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已参加了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一个社保年度内(跨社保年度住院的,按出院日期核定),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除外)累计超过2万元的,按上表规定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最高可报销2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衍生问题:
医保卡余额怎么查询?一、支付宝/微信查询。以支付宝为例,在支付宝的"方便生活"栏中选择"城市服务".然后输入你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信息,可以直接查询五险的支付状态和支付细节,当然包括余额。
二、登录本市的社会保障卡信息网络进行查询。选择导航栏中的"在线处理"进行查询。
三、电话询问。通过绑定社保卡的银行电话查询余额。
四、窗口或终端查询。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当地社会保障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持有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最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最近的地区社会保障机构,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社会保障信息。
五、在市定点医院、药店查询。在指定的药店买药并刷卡买药后,收据通常可以买到,余额会显示在收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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