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医保转移办理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的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成都医保转移办理条件
无限制
三、成都医保转移办理流程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提交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或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并提出转入申请;
(3)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参保人员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向参保人员开具《转入申请受理告知书》;
(4)经办机构录入相关信息;
(5)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在《申请表》上确认并签字;
(6)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7)经办机构自收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来的《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转移的医疗个人账户金额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暂停手续;
(2)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向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参保人员出具《参保凭证》;
(3)经办机构录入相关信息;
(4)经办机构自收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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