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户籍的
赴港澳办事指南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港澳(定居)须知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去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二、申请去香港、澳门定居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和《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副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4、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
5、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三、与赴港澳地区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指的是什么?
1、申请去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2、申请赴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3、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结婚证明书)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无依靠未成年人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证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
4、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5、申请赴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上述五款所指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内的项目和提交的材料所证明的事项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申报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旅游)须知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去港澳旅游?
具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居民,暂住我省的60周岁以上或14周岁以下的内地居民,以及在我省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去港澳旅游。
二、赴港澳旅游如何办理手续?
目前我省居民赴港澳旅游仍实行团队旅游,申请时须履行以下手续:
1、到具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领取申请表,交缴旅游费用并索要发票;
出境游组团社有:海南海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海南港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省旅游总公司、海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海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特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豪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3、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探亲)须知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去港澳探亲?
有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就学、应聘就业或者随行亲属的我省居民或者暂住我省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赴香港、澳门探亲。
亲属是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
二、赴港澳探亲如何办理手续?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3、提交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2)被探望人是在香港就学或者接受培训、应聘就业者及其随行家属,分别提交其载有学生类、培训类、工作类和亲属类香港“进入许可”的中国护照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复印件;
(3)被探望人在澳门就学的,提交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学习签注复印件;
4、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夫妻类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其他事由的由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3年之内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的,可以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5、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商务)须知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去港澳从事商务活动?
在企业或经营单位工作,受本企业或经营单位派遣的内地居民可以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也可以申请。
▲企业是指在我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经营单位指在我省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香港或者澳门企业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我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企业、经营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商务签注时,须已通过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年度检验,即须在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内。
二、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如何办理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一年以上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一年或三年多次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上年度或自提出申请之日起以往12个月内所在企业、公司在我省的纳税或创汇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本人申请的,无须提交派遣证明但须提交主管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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