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楼下之间的楼板怎么归属

楼上楼下之间的楼板怎么归属

lysxtv 2025-04-15 热点资讯 80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本条则对这一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作出规定,即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照这一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营业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获取收益还可以出借,解决亲朋好友居住之难,加深亲朋好友问的亲情与友情或者在自己的专有部分上依法设定负担,例如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将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或者经营性用房抵押给债权人,或者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取得贷款等还可以将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出售给他人,对专有部分予以处分。

楼上楼下之间的楼板怎么归属

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共有部分不可分离,例如没有电梯、楼道、走廊,业主不可能出入自己的居室、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没有水箱,水、电等管线,业主无法使用自己的居室、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因此,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具有一体性、不可分离性,故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应受到一定限制。对此,本条规定,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例如,业主对专有部分装修时,不得拆除房屋内的承重墙,不得在专有部分内储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等物品,危及整个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国外立法例在这方面也有很多规定,例如《日本建筑物区分所有法》第6条第(一)项规定,区分所有权人不得为对建筑物之保存有害的行为,或其他有关建筑物之管理或使用违反区分所有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不是,宗地面积指的是这个地块的总面积,它通常包含了在这个土地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道路、绿化面积等等。宅基地面积仅仅指的是建筑房屋的土地面积,其面积大小需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指政府给予农村农民用于盖房子的土地,这块土地面积的多少,是依据相关法规按一家一户人口的数量确定的,为一户农民所盖房屋的占地面积。

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间的面积之和,包括院子、正房、厨房、厕所、杂物间、禽畜舍、房屋外围的围墙内的土地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农村宅基地的权属界址如果被确定了,那么宅基地的宗地面积就被确定了。具体的宅基地管理条文详见各省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各省的宅基地面积的确定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1、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2、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3、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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