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汕头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lysxtv 2025-04-14 热点资讯 106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主观:

汕头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医保报销一般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或买药通常不予报销,但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钱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可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异地就医的话,还需要办理好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才能报销。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般诊疗费报销70%、其它基本医疗费用报销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一档20元,二档80元。

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一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及家庭病床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比例报销。具体是:一般诊疗费报销70%、其它基本医疗费用报销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一档20元,二档80元。限额在当年度使用,不结转,家庭成员之间的费用限额可以合并使用。

(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三)住院待遇。

参保人因疾病、意外事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可报销。除以上待遇外,参保人住院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按一档缴费的参保人一个年度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以上、按二档缴费的参保人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属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按照一档50%、二档60%的比例予以报销,大病保险不设定最高支付限额。

扩展资料

一个年度内由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下同)基金支付费用的家庭病床设床时间不得超过60天。参保人设置病床期间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统一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50%的比例支付。参保人设置家庭病床每次的起付标准统一确定为400元。

缴费参保,互助共济;享受保障,减轻负担。

举例:李女士,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二档标准缴费,每年缴120元。因患病到本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当次住院发生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7万元。那么,她可以申报的待遇:

一般住院待遇:(7-0.1)万元×60%=4.14万元

自付部分为7万-4.14万元=2.86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2.86-1)万元×60%=1.116万元

可申报的待遇合计5.256万元。

人民网--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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