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6种情形: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这六种情形在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七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 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
(三) 其他必要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流程具体如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
2、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同时填写该表;
3、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4、领取相关文件,包括购房合同等;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领取不动产证。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综上所述,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在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交易合同、房产发票、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以及完税证明等资料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也需要进行审核。另外,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是不一样的。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行使对所购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一般指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是不一样的;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行使对所购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一般指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