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lysxtv 2025-04-27 热点资讯 72 次浏览 0个评论

办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资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实地调查测绘调查表原件及分层户型图的房屋、纳税证明。已婚人士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现场处理,需要提供私人印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供双方的私章。未婚购房者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单身宣誓书复印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法律主观:

房子过户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过户 登记申请书 、结婚状态需要结婚证、离婚状态 需要离婚证 或 离婚判决书 、及其他过户登记需要的必要性材料。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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