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退费办理流程: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2、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保单位或个人作受理凭证;3、地税部门进行退费查实,并由劳动部门审核待遇发放情况;4、办理退款。社保退费所需材料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社保费退费个人险种明细表一式二份;3、缴款书、首次打印的银行缴费回单、银行存折或转账完税凭证(选择其一,需提供原件)。(对注销或非正常户内的个人申请退还个人部分的,如缴费个人无法提供原件,可由缴费个人在退费书面申请中说明及作出“不重复申请退费”的保证。);4、单位退费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个人退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账户存折(或借记卡);5、个体工商户退费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缴费单位(个人)书面申请;7、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除外上述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退费,还需要根据各自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单位需提供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养老保险退费的适用的情况和方法如下:
1、终止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已经停止了工作或者不再满足养老保险的缴纳条件,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并退还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2、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在一家企业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是转到了另外一家企业或者转移到了自主创业,可以向原社保机构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将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转移至新的社保机构;
3、享受养老金:如果已经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的同时也相当于退还了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养老金领取方法如下:
1、提前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后,携带退休审批表、身份证件、医保卡、缴费凭证等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去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同时将账户卡号提供给社保机构;
5、审核通过后,在社会保障局基金审核处领取。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退费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操作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人社部门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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