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离异独身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成都人离异独身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lysxtv 2025-03-15 热点资讯 85 次浏览 0个评论

该如何申请:

成都人离异独身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1.申请人到各区房委办如实填写申请表;

2.拿申请表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审核);

3.区房委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房委办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房委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6.拿着通知单,选好经济适用房,买吧!

买经济适用房,是不是要查家中的资金和财产,那他们是如何查的呐?我想知道,请了解或知道的人告诉我。

在成都,符合什么条件的居民才能认购经济适用房呢?其资格审核流程、申购流程是怎样的呢?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城市保障住房,因其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而受到追捧。那么在成都,符合什么条件的居民才能申请认购经济适用房呢?而其资格审核流程、申购流程是怎样的呢?

满足这些条件的人群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含“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

家庭成员有公司股东或法人的,须提供含公司财报、纳税证明、2年内分红情况等证明材料;

涉及须估价的财产(如车辆等),须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取得相关评估认定书;

家庭成员有台湾居民的,台湾居民须向台湾当地法院提请个人财产收入工作书,工作书由海基会转四川公证员协会交区(市)县民政部门(港澳参照执行);

家庭成员有外籍人士的,在境外进行的婚姻登记、由境外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财产收入证明须通过当事国合法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你所在地规定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 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3、单身不能申购经济适用房

由此可见关于财产你自己只需要交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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