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缴纳时间每月几号

天津社保缴纳时间每月几号

lysxtv 2025-05-09 生活常识 67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1.参保的企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天津社保缴纳时间每月几号

2.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19日内申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一次性缴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4.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月21日至月末申报补缴本月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月末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5.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年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时间

(一)在本市参保的企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二)在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19日内申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一次性缴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月21日至月末申报补缴本月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月末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三、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年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通知自2020年9月21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印发

可以。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无论任何企业或个人,雇佣员工都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五险一金。

个体户也可以称为民营企业,能够为所雇佣的员工缴纳社保,非常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也是留住人才,提高员工为老板打工的积极性,任何企业和个人要发展就要留住人才。员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不是企业包袱。

按照《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

1)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到社保分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到分中心办理以无雇工的用工范围按照规定的险种及缴费比例参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一、个体户有何种方式交纳五险

个体户是指在城镇、乡村和其他地方自营经济活动,以取得生活费用或经济利益为目的,以单独经营为主要形式从事工商业、服务业和手工业等活动的自然人。根据国家规定,个体户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

1、纳入统一社会保险体系缴纳。即向当地社保局缴纳五险费用,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方式相同。个体户需要凭借个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登记,选择缴纳方式和缴费金额。

2、按月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个体户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可以选择缴纳五险,每月缴纳的金额为其上一年收入的比例。同时,个体户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社保服务商,负责代缴社保费用,并且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代理费用。

二、天津个体户可以选择哪种方式缴纳五险

根据天津市目前的规定,个体户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进行缴纳五险。具体来说:

1、个体户可以选择纳入统一社会保险体系进行缴纳。需要持有个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登记。缴纳的社保费用比例根据当地规定而定,可以通过网上社保缴费服务平台、银行网点、自助缴费终端等进行缴纳。

2、个体户还可以选择按月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需要持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前往当地税务局进行登记。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根据上一年的收入比例而定,可以通过税务局网站、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渠道进行缴纳。

三、什么情况下个体户可以申请参加五险

个体户在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时,可以主动选择参加五险,也可以在政府部门推广的“拓展广告招贴活动中”,按要求向集中管理的银行或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获得社保卡。“随时可参加、随时可退出”的社保制度,让个体户可以灵活选择参保方式。

此外,个体户如果没有参加社保,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也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参加五险: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社会救助;

3、没有加入集体福利性保障计划;

4、没有享受任何社会保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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