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三)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申领对象 :参保失业人员
待遇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
申领材料 :社保卡或身份证。
申领方式 :
1、网上办理: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在“失业待遇申领”版块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进行实名认证后,核对页面中的个人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
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
法律分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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