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贷款需要的条件:
1、借款单位应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
2、借款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应是经县及县以上领导机关批准的三农项目;
3、借款单位和个人应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有足够清偿贷款的财产作抵押;
4、借款单位要在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开立帐户,恪守信用。
法律依据
《农业贷款试行办法》第三条
凡经县(包括县)以上领导机关批准,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经过清产核资,拨足定额流动资金,亏损能按期弥补的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牧场、林场、水产养殖、华侨农场、劳改农场、拖拉机站、机电排灌站、农业三场(即实行企业经营的良种场、种畜场、园艺特产场)等国营农业企业,均可按本办法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
第五条
贷款要按期归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企业要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可以延期归还。贷款要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我家里有一片1000平米的简易棚,不知道做什么项目好点,请教有什么好的意见?能短期见到收益的项目。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任 务 书
示范区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标准化示范区
计划下达时间:2009 年 11 月
管理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担单位:XXX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保证单位: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止年月:2009年 11 月至 2012 年10月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
二 0 0 九 年 十 月
填写说明
1、 示范区项目名称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ΧΧΧ标准化示范区”表达。其中ΧΧΧ用具体的示范区名称填写。如茶叶、优质稻、荔枝等。
2、 计划下达时间是指示范区项目计划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时间。
3、 管理单位是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承担单位是指示范区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林业、水产等部门,也可为县级人民政府;保证单位是指各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单位是指承担示范区具体任务的单位
4、 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字迹要工整清楚。
一、目前工作状况和申请示范区的目的、意义(结合示范产品的实际填写,不得笼统)
加快珍贵树种资源培育,是转变林业发展理念和林业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珍贵树种资源总量不足,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发展珍贵树种是实现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最佳切入点和载体,发展珍贵树种的潜力很大,前景广阔。根据《广东省发展珍贵树种建设规划》,在2008-2015年,全省发展珍贵树种1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0万亩,定向改造20万亩,农村“四旁”造林20万亩。降香黄檀又名花梨,濒危种,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半落叶乔木,高10-20(-25)米,胸径可达80厘米,降香黄檀是我省发展珍贵树种的优良树种,开展降香黄檀示范区建设符合国家林业政策和广东省林业分类经营发展规划。是我市特色农业的精品项目。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全市国土总面积1145800.0hm2。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23℃,年无霜期362.2天,年均降水量为1942.3毫米,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是全国光、热、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非常适宜降香黄檀的生长。
茂名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是茂名市林业局直属科研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3人。本中心多年来结合林业现状,从事营林栽培技术、新品种引进、经济林管理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曾承担柳杉、加勒比松、荔枝等省、市级推广项目,并获得市农业科技进步(推广)奖。单位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中心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力量较强,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了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具备了承担省级林业科研与推广项目的能力。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以点带面,扩大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群众种植降香黄檀,推动我市降香黄檀产业化生产,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坚持走产业化、标准化路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化降香黄檀示范区,使降香黄檀产业化生产更加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打开国际市场。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掌握一整套降香黄檀的造林技术,为农民种植降香黄檀发家致富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
二、域(县名)及示范产品的现有规模(包括面积、户数、加工规模、产量、质量、水平等)
本项目的建设在茂名地区,现拥有降香黄檀基地1050亩。降香黄檀专业户300户。
三、起止年限(以三年计)
起止年限:2009年11月至2012年10月。
四、预期最终示范目标(示范面积、示范户数、单位产量、质量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预期示范区到2011年共用于标准化建设的投入为110万元,在茂名市茂坡林场1000亩降香黄檀生产基地中,选200亩用于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即示范面积为200亩,示范户数为40户。
(1)经济效益:降香黄檀15-20年生每亩可出材3立方米,心材2000公斤,按现行价800元/公斤计算,产值可达160万元,年亩产值8万元。预计示范区200亩20年后总产值将达3.2亿元。通过示范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约1000户农户种植降香黄檀、科学管理降香黄檀约40000亩,可见,发展降香黄檀树种能有力推动林业经济的发展。
(2)生态和社会效益:降香黄檀是珍贵树种,可在生态林区内广泛套种,由于该树种生长周期长,生态功能强,因此大力发展珍贵树种降香黄檀,不仅能改善我市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等级,缓解珍贵用材供需矛盾,满足社会对高档木材的需要,而且能更好地提高森林覆盖率,绿化美化人居环境,增加森林资源储备,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五、计划进度,阶段目标和考核验收时间
计划进度:为了搞好本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计划到2012年共增加投入110万元,建成省级降香黄檀标准化示范区200亩。
2009年11月—12月,对标准化示范区范围进行规划,种苗繁育。
2011年1月—3月,对示范区内的工人进行标准化生产培训。
2011年4月—2012年12月,按本项目技术要求进行实施。
2012年1月—4月调查检测、资料统计分析、技术总结。
2012年5月—8月,验收建档。
阶段性目标:
2009年至2011年第二年度,示范区内工人基本掌握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2011年至2011年第三年度,示范区工人能熟练掌握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初步显示出示范效果。
考核验收时间:2011年12月初次考核验收,2011年12月中期考核验收,2012年10月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六、技术和组织措施(组织制定和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本项目通过降香黄檀的生产过程,制定以下方面的标准生产技术规程:1、种苗繁育。2、按2×2米株行距进行栽植。3、土壤分析、合理施肥。4、科学防治病虫害。5、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既要促进降香黄檀的生长发育,又要利于水土保持,科学抚育。
在执行以上标准进程中由茂名市技术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技术支撑主要来自省热林所、茂名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和茂名市茂坡林场所拥有的技术力量。
组织措施:
1、成立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办公室,由茂名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茂名市质监局和茂名市茂坡林场抽调领导和技术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2、设立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资金管理账户,保证专款专用。
3、加强技术培训及指导。落实标准化生产规程,切实抓好工人的技术培训,使示范区内每个生产者都能按标准化规程操作。按本项目技术线路要求制定符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生产技术简明手册,分发给示范区内的工人
七、经费来源
1、 地政府经费投入
本项目争取地方政府投入30万元
2、 有关单位经费投入(与《办法》第五条所提计划相结合的经费,有关企业投入等)
本项目参加单位投入造林资金50万元。
3、 下拨补助经费(按三年计,分年度和总计)30万元
计划每年下拨10万元。
省下拨的30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
补助经费分年度开支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下拨经费 2009年 2011年 2011年
实施方案制定 1 1
宣传培训费(含印刷、学习、技术交流等) 14 4 5 5
调查观测、数据档案等 6 2 2 2
监督管理费 6 2 2 2
质量检测费 3 1 1 1
合计 30 10 10 10
八、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参加人员
承担单位(盖章):茂名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九、保证单位(盖章):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 月 日
管理单位(盖章):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年 月 日
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包括承包经营权人,下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基础设施是指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含城市快速路)、航道、港口、机场、铁路、城际轨道(含城市地铁)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征地拆迁工作统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单位可以与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它办法进行。建设用地单位应及时提供用地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的动员、丈量、补偿、安置,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组织供地方案的实施。? 第四条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区域分为两类:一类地区包括省划定的50个山区县(市、区),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即:汕头市(不含南澳县),汕尾市(不含海丰、陆河县),潮州市(不含饶平、潮安县),揭阳市(不含普宁市、揭西县),茂名市(不含高州、信宜市),阳江市(不含阳春市),湛江市,河源市的源城区,韶关市的北江区、浈江区、武江区,云浮市的云安县,清远市的清城区;二类地区指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第五条 全省统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税费征收项目,各项收费收入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部门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税费项目包括耕地占用税、农业税、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用林地补偿费等8项(国家有新规定除外)。计征标准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 国家规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项目,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在每平方米5元(含5元)以上的地区,按照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在每平方米5元以下的地区,按照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农业税? 被征用的土地,自批准征用的次年起,停征该土地所负担的农业税。? (三)耕地开垦费? 地级以上市辖区内每平方米20元;县级市辖区内每平方米15元;县辖区内每平方米10元;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每平方米加收15元。? (四)征地管理费? 按征地补偿费总金额的2%提取。? (五)土地补偿费? 征用水田的,不收取路桥通行费的建设项目和一类地区收取通行费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类项目),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补偿,二类地区收取通行费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二类项目)按9倍补偿;征用其它耕地的,一类项目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二类项目按7倍补偿;征用鱼塘的,一类项目按其邻近水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9倍补偿,二类项目按10倍补偿;征用其它农用地的,一类项目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二类项目按6倍补偿;征用未利用地的,按邻近其它耕地补偿标准的50%补偿;征用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邻近其他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平均年产值以经县级统计部门审核的乡(镇)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六)青苗补偿费? 属短期作物,按一造产值补偿;属多年生作物,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最高额不超过土地年产值的5倍。 ?(七)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每公顷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它农用地的,其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该农用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 征用宅基地和未计征农业税的土地,不付给安置补偿费。? 征用1亩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等于该县农业人口总数除以耕地总面积。该县农业人口数,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统计年报中征地前三年的农业人口平均数为准。耕地总面积以县级统计部门统计年报数为准。? 依据本《办法》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八)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 征用、占用商品林林地,必须按下列标准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1.林地补偿费:按被征用、占用林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 2.林木补偿费:成熟林地和近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补偿;中龄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2倍补偿;幼龄林按实际造林投资3倍补偿;种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当年实际造林投资补偿;苗圃苗木、经济林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倍补偿。? 3.安置补助费:按国家和省有关征地安置农业人口的规定补助。但是,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林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征用、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其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按征用、占用商品林林地的补偿标准加倍缴纳。安置补助费,按征用、占用商品林林地的标准补助。? 以非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除上述8项税费项目外,还须按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基费〔1999〕103号)、《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粤财综〔2003〕13号)等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六条 使用国有土地按下列原则补偿? 使用国有农用地仍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标准补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按取得建设用地的价格加上经过审核确认的对土地“三通一平”的实际投入费用酌情补偿;使用未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等不予补偿。? 第七条 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执行。? 其他房屋拆迁,根据不同地区类别、房屋结构,最高按以下标准补偿:? 一类地区:水、电齐全的框架结构楼房,每平方米按500元补偿;水、电齐全的砖混楼房,每平方米按400元补偿;一般混合结构房屋, 每平方米按350元补偿;一般砖木结构房屋,每平方米按250元补偿;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按150元补偿;简易棚房,每平方米按100元补偿。? 二类地区:水、电齐全的框架结构楼房,每平方米按750元补偿;水、电齐全的砖混楼房,每平方米按600元补偿;一般混合结构房屋, 每平方米按500元补偿;一般砖木结构房屋,每平方米按350元补偿;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按250元补偿;简易棚房,每平方米按150元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上述不同结构房屋补偿时,应扣除折旧费。折旧费以房屋补偿费为基数,按每年1%计算;新宅基地可适当补助“三通一平”费用,最高可按房屋拆迁补偿费总额的10%计取。? (二)房屋外阳台、外走廊按其房屋补偿标准的50%计算。? (三)围墙每平方米按50元补偿;挡土墙每立方米按80-100元补偿;晒谷场、粪池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一般水井每口按1000元补偿。 (四)坟墓迁移补偿: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已下葬的墓地,土坟每穴补偿100元;砖砌或水泥结构的,每穴补偿180元;骨坛每个补偿50元。《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下葬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并限期迁移。 (五)电力线(杆、塔)、通信设施、水利设施、输油(气)管道、地下供水管(网)、电缆光缆等拆迁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所属业主单独签订拆迁合同。拆迁补偿费用,由建设单位与各业主协商后直接支付。? 第八条 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九条 委托地方政府包干征地的工作经费,按征地拆迁补偿费总额的2%计取。? 第十条 征地拆迁的各项费用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用地单位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的支付比例全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按规定支付后,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如征地拆迁补偿费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被征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补偿标准领取补偿后,拒不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凡扰乱、阻碍建设项目和破坏建设项目,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视情况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村民委员会应当把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补偿办法等向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开,确保被补偿人应得的补偿费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不得截留、挪用和代扣各种收费。各级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确保各项征地款项的合法、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 对征地中权属有争议的土地,该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调处争议,确定权属,将征地拆迁补偿款付给权属单位或个人。各争议方不得以争议为由阻挠建设。?第十三条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不领取补偿费,或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四条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优先安排。有关使用规定和补偿问题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不依法及时办理有关征用土地手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未及时足额将征地拆迁补偿费发放到被征用土地的集体和个人等,导致工程建设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月13日省政府公布施行的《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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