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自愿申领,
且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居住才需要办理,
同一城市的不需要办理。
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您好!居住证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工作; 4、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属于投资创业或者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可以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持有人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待遇,以及凭《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可以办理的个人事务,由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规定。我市有关政策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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