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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参保儿童医保后,可以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四种待遇: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3、门急诊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4、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招商信诺提醒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死亡补助问题。
法律分析:第一步:首先应该确定孩子在住院之前有购买的“居民合作医疗”或者“商业保险”。这两者是不会相互冲突的。如果是新生儿6个月之内可以到当地的医保局及时购买“居民合作医疗”的,但是各地也有不一样的政策,可以咨询医保局,有的地方现买也来得及。
第二步:做好住院登记,带好出生证明、户口本,在办理住院时会填写一张表,自己勾选“居民合作医疗”或者“商业保险”。
第三步: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并保存好每次缴纳费用的票据,这个非常重要,如果丢失还需要挂失,大概需要等待一个星期之后才可以报销。费用最好不要欠费,有欠费时及时缴纳,否则会影响报销的。
第四步:出院结算报销,需要医院开出院证明,然后自己带着缴费票据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和报销,
1、如果只购买的“居民医疗保险”,在出院结算时就直接报销完成了,一般报销在费用的60%以上。
2、如果还有购买的“商业保险”,带好出院结算的发票、住院的用药明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联系相应的保险公司再报销其余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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