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市民大厅有公安部门的身份证办证业务,那你就可以去重新办理身份证,如果没有,那就办理不了。
受理需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
受理条件
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15个省(市)户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三个受理办证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已领取《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居住证》(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
2.已在中卫市、固原市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并居住半年以上(居住地派出所开据的居住半年以上登记证明);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这些情况暂时无法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5.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6.由于技术原因,对持有双语居民证外省籍人员暂不受理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山西、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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