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生育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产假长短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影响。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女性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用人单位足额为女性缴纳生育保险;
3、女性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4、女性生育期间仍持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育保险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东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额度标准如下:
1.孕期检查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妊娠期间的妇科检查、B超等费用,保险报销比例为80%至90%。
2.分娩费用:包括自然分娩或剖宫产的费用,保险报销比例为80%至90%。
3.产后护理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用药、护士陪护等费用,保险报销比例为80%至90%。
4.新生儿医疗费用:包括新生儿的检查、用药、治疗等费用,保险报销比例为80%至90%。
报销条件
1、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2、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
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1、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报销标准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综上所述,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可能会有不同,还需根据具体的保险条款和个人参保情况进行确认。另外,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和其他必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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