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二手房 公积金提取 流程: 1、购房者 购买二手房 提取公积金 ,需要申请人持《 房地产买卖 契约》、办理产权交易的有效付款凭证、申请人 身份证原件 及其他材料到本单位或公积金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书》,然后经单位初审后分别加盖单位公章、银行预留印鉴; 2、购房者申请书盖章后,申请人持经单位的审核、加盖印鉴后的《申请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业务大厅提取受理窗口初审,审核后到贷款窗口复核,后到提取审批窗口审批; 3、公积金审批并准予提取后,整个流程就走完了,只需要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 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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