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

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

lysxtv 2025-05-01 新闻中心 96 次浏览 0个评论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决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确定的

1、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决定的;

2、这个是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所执行的,所以缴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国家规定是不超过12%,不低于8%;

3、计算方式是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基数调整多久一次

1、公积金基数调整一年调整一次,一般是在每年7月份或者8月份调一次缴费基数;

2、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别。调整完后单位在之后的一年内就不能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改动。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也不能随便上调、下调,单位必须得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

1、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由当地公积金中心确定,一般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

2、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执行年度是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调整1次缴存基数,调整后原则上在这一个执行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 公积金 及 社保 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 (一) 社保基数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 平均工资 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 保险和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二)公积金基数 成都2019年度 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 最低工资 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 天府新区 、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新津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成都市 公司 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 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三、公司倒闭社保怎么办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 破产清算 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四、不能补缴的社保的情况有哪些 1、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 2、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 上述两种情况均为中断,中断后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所以,不论是灵活就业还是单位交纳,最好是补交上。 五、2019年成都怎样办理 社保转移 2019年成都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即可。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市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一、如何将成都市公积金转移到四川省公积金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5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公积金转移的相关法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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