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活就业社保2023年缴费标准
河北灵活就业社保2023年缴费标准如下:
1、建立个人账户的年缴费金额为6143.46元,月缴费金额为511.96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2、不建个人账户的年缴费金额为3839.66元,月缴费金额319.97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3、申报缴费的使用调整后的缴费基数。需变更缴费标准的,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到医保中心变更登记信息,过期将视为按原标准缴费。
1.养老保险
(1)养老(个人缴费)保险
按工资金额8%(个人缴费率)
(2)养老(单位缴费)保险
按工资总额20%支付(单位支付率)
2.基本医疗保险
按(工资总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收费基数。
单位缴费:以(工资总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缴费基数6.5%(单位支付率)
个人缴费:以(工资支付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缴费基数2%(个人缴费率)
3.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参保人数3元
个人支付:2元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按工资金额乘1%(单位支付率)
5.失业保险
(1)失业(个人缴费)保险
按工资金额乘1%(个人缴费率)
(2)失业(单位支付)保险
按工资总额2%支付(单位支付率)
2023年医保缴费标准
350一人,根据上级医保政策文件精神,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一人。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巩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其中,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须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提出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主要从3个方面对2022年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稳定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二是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增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功能,合力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做好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为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通知》提出四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工作,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确保应保尽保、应资尽资。二是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参保动态监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三是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四是做好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的衔接。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度医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一)城乡居民医保
据国家医保局2023年度发布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960元,其中个人年缴纳350元,国家、省、市年度每人补贴免缴610元。
贫困人口及乡村振兴对象国家每人补贴610元,地方政府个人缴纳都有所不同,如: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脱贫边缘易致贫户等等,按照当地政策。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10%缴费档次参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5760元/人年),按5%缴费档次参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2880元/人年)。
(三)用人单位职工医保
参加职工医保,统一根据个人上年度单位申报工资基数,单位申报工资基数的8.5%缴纳,个人按申报工资的2%缴纳。实行单位代扣代缴,每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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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2023年缴费多少
前几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明确我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标准为元,年缴费标准为
元
。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2022年办理人员,月缴费基数按5633元执行;2023年办理人员,月缴费基数按5939元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教程
温馨提示:
1、本教程只适用于往年已购买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参保信息的用户,首次办理的请到人社大厅或社区去登记参保信息!
2、本教程适用于雅安6县2区用户
01
第一步
识别二维码
进入四川电子税务局页面
02
第二步
点击右上角头像
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登陆缴费人信息
03
第三步
登陆缴费人信息后
点击“缴费”
进入缴费页面,直接点下一步
04
第四步
进行参保信息选择
在“
基本医疗保险费
”选项前打钩
如果参保信息里没有这个选项
需要去人社大厅或社区做参保登记
下面那个“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会”自动打勾
05
第五步
点击下一步后
选择
正常缴费
,不要点核定缴费
这里缴费时间默认是2022年1月-2023年12月
点击改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即可
06
第六步
选择完时间后点确定
可以看到缴费时间是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总金额显示的是12个月
总费用是
元
再点击提交确认缴费人信息
确认后就可以缴费了
缴费方式支持微信支付
07
第七步
可以选择微信支付方式
零钱通、银行都可以
选择后直接付费即可
缴费查询方式
缴费3天后再次进入四川电子税务局页面
选择证明开具
进入后点“查询”
就可以查到你购买过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信息了
如有不明白的
请向各地官方咨询
雨城区:0835-2822058
石棉县:0835-8859991
名山区:0835-3227586
天全县:0835-7391231
荥经县:0835-7625536
芦山县:0835-6522959
汉源县:0835-4223204
宝兴县:0835-6821997
2023年个人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个人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
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分之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内江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一、,今年是试点,不是全面铺开,你是不是在这些四川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内:
被列入首批试点的县(市、区)包括成都市金堂县、自贡市富顺县、攀枝花市米易县、泸州市泸县、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江油市、广元市苍溪县、遂宁市安居区、内江市资中县、乐山市市中区、南充市南部县、宜宾市珙县、广安市广安区、达州市宣汉县、巴中市通江县、雅安市雨城区、眉山市仁寿县、资阳市简阳市、阿坝州汶川县、甘孜州九龙县和凉山州西昌市。
二、试点实施办法如下,你对照一下,他们有违规吗?
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三、基金筹集
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确定,自行负担。
四、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资金的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并自行负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六、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七、待遇调整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九、基金监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经办管理服务
全省要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构架下,建立统一、规范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长期妥善保存。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在现有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理顺新农保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经办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和经办工作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相应资料档案,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
此前已经开展新农保初步探索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进行调整,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计发办法要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一致。
十二、精心组织试点
省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荐的国家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基础上,审核试点条件后上报国务院审定。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州)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市(州)及试点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尽快就试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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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多少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不低于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匹配到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匹配到位的,将相应扣减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自行补足。 职工医保缴纳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相关。以北京为例,社保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承担16%和8%养老保险,9%和2%医疗保险,0元和3元大病保险,0.5%和0.5%失业保险,0.2%和0%工伤保险,0.8%和0%生育保险。按最低缴费基数5869元来参保,五险最低要缴纳2174.54元。 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1000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单次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60%、55%;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分别减少10个百分点 2023年以个人缴职工医保是月缴费标准为475.12元,年缴费标准为5701.44元。2023年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年。2023年职工医保新标准
9月14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工作目标和参保政策。结合我省实际, 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 据了解,2023年度,我省将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确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2023年度我省的参保政策将在覆盖范围、补助标准、资助政策等6个方面做出调整: 一,参保对象范围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 二,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人, 2023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三,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结合我省实际, 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 。四川2023年社保缴费多少
一、四川2023年医保缴费多少? 四川2023年医保缴费各地不一,且分成人高档、低档、学生儿童等,因此具体缴费标准以当地公布的标准为准。各地2023年缴费标准如下: 1.成都 (1)基本医疗保险:成人(低档)是375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人。年),成人(高档)是485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人。年),学生儿童(含大学生)是3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10元/人。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485元/人。年标准筹资。 (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成人375元/人。年,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从基本医疗保险(扣除长期护理保险10元/人。年)中按10%的比率划入。 2.自贡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3.攀枝花 缴费标准是395元/人。年。 4.泸州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5.德阳 成人(一档)是350元/人。年(补充医疗保险95元/人。年),成人(二档)是450元/人。年(补充医疗保险95元/人。年),未成年人(含大学生、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是350元/人。年(补充医疗保险35元/人。年)。 6.德阳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7.广元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8.遂宁: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9.内江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10.乐山 缴费标准是一档350元/人。年,二档420元/人。年。 11.南充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12.宜宾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13.广安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14.达州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15.巴中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16.雅安 缴费标准是一档35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 17.眉山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18.资阳 缴费标准是高档480元/人。年,低档350元/人。年。 19.阿坝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20.甘孜 缴费标准是一档350元/人。年,二档550元/人。年。 21.凉山 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年。 二、四川2023年医保什么时候交? 1.成都:2022年12月25日交费截止。 2.自贡: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攀枝花: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4.泸州: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德阳: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绵阳: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广元: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8.遂宁: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9.内江: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0.乐山: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11.南充: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12.宜宾: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 13.广安: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4.达州: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15.巴中:2022年12月31日交费截止。 16.雅安: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7.眉山: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18.资阳: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9.阿坝: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2月25日。 20.甘孜: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1.凉山: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全文》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2023年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17284人,户籍人口参保率达87.29%,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5.7%。根据上级医保政策文件精神,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为集中参保期。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缴费参保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动态调整的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没卜咐(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不设枯纯置待遇等待期。其他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有关人群缴费参保 1.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含动态调整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旗区政府全额资助。 2.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弊凯、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含动态调整人员),实行“先缴后补”缴费模式,参保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各旗区按照每人330元进行资助。 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执行《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新生儿参保政策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51号)有关规定。同时,按照《鄂尔多斯市“一件事一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通知》(鄂政务发〔2022〕7号)要求,全面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 4.在校(在园)学生自行参保缴费,由学校(幼儿园)做好参保动员和信息统计工作,不再集中代收。 5.参保人员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原则资助参保。各旗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代缴人群身份确认及资助参保费用的落实工作。涉及资助参保对象人员身份动态调整的,各旗区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通报医保部门并落实资助参保费用。2023年社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生活中,未及时参保的居民,在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给家庭造成很大经济负担。在此倡议:请广大居民朋友抓紧时间参加医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01 参保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时间暂定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 02 缴费标准 (一)执行年度参保,预缴费制度。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10元。 (二)新生儿缴费:新生儿(当年新出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三)特殊群体缴费标准: 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人员按规定分类资助, 特困人员全额资助、重残人员的资助标准按照残联的资助标准执行。 注: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15号)及《市医保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22〕16号)文件精神,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现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 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人均不低于96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二、困难群体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特殊困难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认定身份并缴费的,均可享受参保资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只享受动态参保,不享受参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除外)。符合医疗资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新生儿,按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缴费参保的,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参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进行二次资助。 (一)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持有贵阳贵安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执行全额资助政策。 (二)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稳定脱贫人口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资助。 2.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个人缴费标准的30%(105元)予以资助。 三、征缴时限及待遇享受权益 (一)征缴时限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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