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受理的条件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申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
4、制证,对通过审批的数据予以制证;
5、送达,在窗口领证或通过快递到付送达。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外地人来到嘉兴,如果他们有合法稳定的居住房屋,就可以在嘉兴申请办理到居住证,在嘉兴办理居住证后,子女在就学等方面会与嘉兴本地人享受一样的待遇。那么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劳动合同 2、身份证 3、房屋产权证明二、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 4、制证:对通过审批的数据予以制证。 5、送达:在窗口领证或通过快递到付送达。三、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第十六条 第一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款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2、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综合以上介绍,居住证是外来人口所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来到城市,他们要在城市落户,需要办理居住证。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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