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异地临时就医备案流程
注意: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在省外临时就医,需要办理备案。
备案办理入口:浙里办APP
办理方式:
在手机“浙里办”APP上通过事项“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无转诊证明”的“自主备案”,备案即时生效。
自主备案后,在省外城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住院都可以直接刷卡,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的城市,目前仅住院可以直接刷卡。
备案办理方式:
进入浙里办APP,首页下拉定位“个人主题专区”版块,点击“更多”进入“医疗保障专区”模块。
“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备案服务→选择“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阅读“用户须知”,阅读《自助开通服务告知书》并打勾→点击“进入办事”→选择办理方式“本人办理”→点击“确定”。
进入“情形选择”页面,“是否为本人办理”按系统默认→选择操作类型“备案”→选择“是否有转诊证明”→选择“就诊疗程”,→点击“确定”。
填写相关信息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即可。
您好亲.一是电话联系医疗服务股办理。由工作人员在(省)跨省结算平台内办理网络转诊登记,入院后到所住医院“入院登记”窗口登记并接收转诊信息,出院后在所住医院即时报销。二是手机网上办理。用手机下载安装“鄂汇办”,实名制注册(密码使用大小写字母和数字组合)。进入“鄂汇办”首页《服务专区》中点击《医保专区》,找到《异地就医》下面的第9个方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选择参保地为“孝感市--应城市”,进入到“在线申请”页面,此页面要填写相关信息:选择为自己办转诊或为他人代办,选择参保险种为“城乡居民”,再按要求输入就医地、入院日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拍照上传身份证(小孩拍户口页)、转诊转院证明(医生开的诊断证明、入院证、应城医院的出院记录均可)。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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