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正常的商品房在产权证下来后就可以进行买卖了,并不需要补差价,如果是经适房或者拆迁安置房的话是需要过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但是也不需要缴纳50%的差价,办理过户需要的税费如下:
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
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
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工本费:80元(买方出);
经适房差价补过后不满五年的过户问题:
限价房规定5年内购买后不得出售,非要出售的话,只能出售给政府。
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政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回购权。出售时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导价与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房地产行业
差价补偿分为两种方式进行: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一般是仅签署购房认购书)或虽已签署购房合同但未到房管部门备案的客户,开发商直接以新价格与客户签署购房合同或变更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已经生效的业主,开发商则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业主。
前一种差价补偿方式,开发商在税务处理上是很清晰的,因为差价补偿发生在购房合同生效以前,所以开发商以新价格计税,不存在纳税调整;而后一种差价补偿方式却会引起一些税务问题,开发商须慎重考虑。
开发商并不是因为其在购房合同生效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而去补偿客户,“主动”补差价是其在市场特殊时期采取的一种非常规促销行为。开发商认为这是可以打动持币观望者最有效的办法,期望以此来帮助潜在客户消除后顾之忧。
从法律上来讲,开发商此种主动让利是对老业主的赠与,在税务处理上属于开发商的捐赠,而对于老客户(一般是个人客户)来说,获得差价补偿即是接受捐赠或接受赠与。
经济适用房管理方法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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