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税

青岛房产税

lysxtv 2025-04-28 新闻中心 99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各地房产税有所不同,建议咨询。

青岛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评估的总值和净值唯一区别在于总值会有房产增值税。卖的时候才会产生,房产增值税的20%。 现在卖价--以前买的价格=增值价格 比如20万买的,卖了25万,增值5万,20%增值税就是1万。 房产税则按照实际面积收取,和房子价值无关。

首先,房屋在买卖时,会有资产评估,而评估价格不是真实成交价格,是可以人为控制的,因为评估值有一个价格区间,税收按照评估价格走,于是就产生以下两种情况:

购房者高首付:降低房屋评估价格,减少税收,但是贷款数额减少,必须提高首付;购房者多贷款:提高房屋评估价格,多缴税,首付少,贷款额度高,有套现的风险。

缴税情况:买方需要交纳

契税:按照房屋面积征收,90平方以下,按照评估价格的1%收取,90-144平方,按照评估价格的1.5%收取,144平方以上(含144)按照评估价格的3%收取。

卖方需要交纳

1、个人所得税: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2%交纳(房主只有唯一住房,免交纳)

2、营业税: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5.56%交纳(按照房屋持有年限划分,目前青岛是满2年即可收差额营业税,不满两年收取全额)

扩展资料:

一、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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