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居住证明的开具主要是为了办理居住证的一种前提,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将其直接称之为居住证,而居住证的办理也是有条件的。
一、医保长期异地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医保职工,要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审批手续,暂住证有效期内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未办理申请手续及暂住证有效期外的医疗费用不报销。报销时,携带除医疗费报销票据、全部医疗费明细、病例复印件,还要带异地居住人员定点医疗申请表。
如果发生异地转诊的,要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转往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根据规定自付比例相应提高30%,未经批准,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二、申请办理医保异地居住备案所需哪些手续
申请办理医保异地居住备案时,应该填写提交《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备案表》,此外还需根据本人不同的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一)异地工作的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其中,以档案托管形式参保的人员还需异地劳动合同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
(二)退休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地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三)成年参保居民:本人身份证、居住地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被投靠人身份证。
(四)未成年参保居民:户口本(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身份证、父母任何一方在居住地的房产证或居住证原件。
在非联网医院住院时,申请报销所需携带的资料:
(1)XX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备案表;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其中,无身份证的未成年居
民,需携带医保证、户口本(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身份证和社保卡(银行卡);
(3)本人住院期间手持住院床头牌(卡)和身份识别带(腕带)的手机照片;
(4)住院费用原始发票;
(5)费用汇总清单(盖章);
(6)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原地还能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以外的地区就医时可以享受与备案地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但在备案地就医则需要按照备案地的医保政策进行报销,不能享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报销比例。原因在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是为了在备案地以外的地区就医时,能够享受与备案地相同的医保政策。备案地以外的地区,指的是备案地所在的城市或省份以外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就医时,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凭借备案证明、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享受与备案地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而在备案地就医时,由于医保政策的差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能无法享受与备案地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因此,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以外的地区就医可以报销,但在备案地就医则需要按照备案地的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在中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原地还能报销的问题涉及到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经过备案后,原地的报销情况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首先,根据现行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原地的报销是存在一定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要在原居住地的医保机构进行报销。如果异地居住人员在原地就医,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批才能享受报销待遇。其次,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一些地方可能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报销有更为灵活的规定,允许其在原地享受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建议在具体的医保政策执行机构或者社保局进行咨询,以了解该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针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原地报销的问题,建议在办理备案时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或医保机构,以获取更为准确的政策解释和办理流程。同时,及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您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另外,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备案后的居民在原地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的待遇,这一变化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带来实质性的好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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