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互相转入的,具体如下:
1: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属于社保啊,都是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国家已经出台互相转移的文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转为农村的养老保险,
2: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的,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可以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
3:根据国务院《意见》指出,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4:此次2014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职工和城乡养老保险可相互转换。《意见》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此次《暂行办法》中也明确,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5:由此可以得知,2014养老保险新政策不仅职工和城乡养老保险可相互转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随险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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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的,这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制。但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必须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办理,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不能再办理转移的。
01
相互转移的必要条件。
1.是必须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转移,中途不能办理。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3.必须先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先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衔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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