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我们知道失业保险的缴纳是为了保障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失业金缓冲失业的经济压力。一、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二、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1、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782元;2、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不满10年,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09元;3、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36元;4、失业保险缴费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63元;5、失业保险缴费满20年以上,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91元;6、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12个月,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782元;三、天津失业金领取流程1、领取就失业证明;2、失业登记;3、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录入失业人员相关信息;4、对失业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批;5、打印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6、办理失业金申领资格申报审批;7、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核定表、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存入失业人员档案;8、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9、办理个人登记;10、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上就是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以及天津失业金的相关内容。
法律客观:《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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