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实回迁房是可以买卖交易的。回迁房在办理了 房屋产权证 书后就可进行买卖,但是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 身份证 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 抵押权 。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 商品房 回迁。 (三)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 产权过户 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 土地出让金 。 (四)在和卖家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附期限,以产权过户为 合同生效 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 购房 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后,买方要注意让卖家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二、购买回迁房有哪些风险? (一)办证难有保障。许多“回迁房”会因各种复杂原因暂无法领取 房产证 ,因此从回迁户手里购买的回迁房,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有的回迁房即使能 办房产证 ,但办证时间难保障。 (二)过户登记费用高。回迁户可以享受的一些政策优惠,但回迁房过户交易时就可以面临补交一些费用的情况,增加了过户登记费用支出。比如,回迁房若是使用的划拨土地,则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变成出让土地,才能办理 土地使用证 。 (三)不能办理按揭。无房产证的回迁房,银行不会给办理 按揭贷款 手续,只能双方协商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 (四)经济风险。大多购买回迁房的交易行为,一时无法办理备案登记或产权过户登记,有的回迁户故意 一房多卖 ,致购买者出资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有的即使索赔也会遭遇已无赔偿能力的困境。在未 办理房产证 前,若回迁户对外有 债务 ,回迁房可能会被法院查封。
回迁房子办理房照,必须要原房主到场。如果原房主已死亡,拿死亡证明办理。如果找不到原房主,则只能到法院诉讼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然后根据法院判决来更名过户。
回迁房一般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超过5年的买方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的资格。如果此房未超过5年,但你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或此房已超过5年可自由上市,你就有购买资格,卖方反悔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
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
扩展资料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
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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