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表格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并领取。
2、死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死亡证明:由医院出具,证明死因和死亡时间。
4、丧葬凭证:如火化证、殡葬许可证等。
5、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6、抚恤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7、抚恤金申请人的银行账户:需要提供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将抚恤金汇入到申请人的账户中。
申请抚恤金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逝者户口簿、逝者身份证、逝者死亡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与逝者的关系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2、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抚恤金。
3、填写申请表:向工作人员索取《抚恤金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逝者信息、申请理由和金额等,并加盖本人和工作人员的签名和公章。
4、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如有)。
5、等待审批:民政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如无问题则进行审批。
6、领取抚恤金:通过审批后,民政部门会将抚恤金发放给申请人。
综上所述,在申请时,需要尽可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顺利完成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领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以下手续雹胡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企业退休人员死源拿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做稿;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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