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但具体能不能办理,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有些地区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装修的,有些地区不能,如果可以,可以参考以下申请指南
工具/原料
具备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申请方法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方法/步骤
1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2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3
第五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4
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内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偿还本息金额=[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贷款总期数 +(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关于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须贷款人同意后,提前10天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还款方式
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在每月结息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帐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贷款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5
担保形式:
(一)用所购自住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进行抵押;
(二)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三)用中心认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保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还款
借款人可以于每年年末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END
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男60岁,女55岁)。
推算公式为: 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现年龄(周岁)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其中1—5年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但还款能力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现在很多家庭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不少人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部分家庭收入提高后,会想办理提前结清,这样能节约一大笔利息。那么提前结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今天我们以长春市为例,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一、申请条件
借款职工须已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年以上。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还款卡; 2、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银行还款卡; 3、离婚后房屋归配偶所有的,配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款卡;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书原件(需留存),借款合同原件,银行还款卡。三、委托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公证书原件(需留存)及以上相关要件。四、注意事项
(1)每月扣款日及扣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扣款日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20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已通过审批并办理完毕柜面还款的职工,需在当日下午3点前到中心会计处进行入账处理。如因职工未及时返回进行入账处理而造成当日业务未办理完毕的,需重新审批并计算应还利息。 (3)持现金或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储蓄卡的还款职工可在中心办公楼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办理跨行还款。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