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要15日左右才能拿到。
申领人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居住证制作具体流程如下: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
3、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公安制证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综上所述,办居住证要半个多月的时间拿到。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办理需要多久
办居住证延期15日内可以拿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最迟可延长至30日。
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申请补办签注进行续期,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满的使用功能终止。
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
1、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居住证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
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
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居住证申领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综上所述,居住证去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普遍需要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证办理流程逐渐简化。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一、办理居住证要多久
1、办理居住证一般会在15日到30日左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办理居住证要什么资料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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