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2、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3、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原参保单位。
4、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5、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6、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社保省内转移需要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综上所述,省内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涉及个人与两个不同参保单位(现参保单位和原参保单位)的一系列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或之后再到省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2、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3、转出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给申办人;
4、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60个工作日后凭《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到转入地查询到帐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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