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内容要交税吗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要交税吗

lysxtv 2025-04-27 生活经验 86 次浏览 0个评论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无需交税的。但不动产交易以及办理相关证照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包括: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要交税吗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第二十五条 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北大法律信息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是的,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 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也就是说,申请不动产登记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不动产登 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可以按件向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收取一 定的费用,但是,不能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比例等收 取费用,如不能面积大就收取得多,面积小就收取得少。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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