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慢性病补助在哪里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慢性病补助在哪里

lysxtv 2025-05-12 热点资讯 42 次浏览 0个评论

松原市中医院(原宁江区中医院)门诊二楼医疗保险科。根据相关信息查询,需要注意事项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慢性病补助在哪里

1、门诊慢性病需到松原市中医院医疗保险科申办。

2、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为200元,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城乡居民按60%比例支付,城镇职工按65%比例支付。实行定额管理,费用总额限额为6500元。

3、以统账结合形式参保的人员首次享受待遇前个人帐户必须清零。

4、患有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根据自身患病情况,申请多种慢病。

5、如需变更所选定的定点医院,请于每年1月份到之前选定的就诊医院填写《松原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诊疗单位变更申请表》,再到变更后的定点医院签字盖章即可。

6、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通过慢性病鉴定后,须在异地选定一家异地定点医院作为慢性病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在选定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先行自付,在每年11月25日-12月25日之前凭门诊病历、复写处方(费用明细)、有效结算票据、诊断书(以上材料需加盖清晰的有效印章)、慢性病手册,医保证、医保卡、患者本人农业银行帐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街道五环大街3777号松原市政务服务之家一楼医保社保区综合窗口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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