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
普通住宅5年之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本次缴纳营业税-原始契税-合同价×1%)×20%;
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2、营业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
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6%,超过2年(含2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2年房屋总价的5.6%,超过2年(含2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6%;
注:购买时间是否满2年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 早于产权证。
3、契税计算方法,纳税人:买方
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3%,别墅契税计算方法:4%;
4、二手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
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税率:5%(无法提供完全票据按金额的5%)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按四进差额累进税率计算,税率为30%~60%
注: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5、二手房印花税计算方法,纳税人:买卖双方
二手房交易印花税税率:0.5%
注: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
6、二手房交易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
二手房交易城建税:营业税的7%;
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广东佛山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
广东佛山市二手房过户税费,根据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最新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由原先的满5年免征营业税调整为满2年免征营业税,同时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
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
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
(3)车库 ;
(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
二、营业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
三、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
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
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二个证件90
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
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公证收费标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需要办理本业务收费)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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