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15年社保退休可以拿多少钱一个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15年社保退休可以拿多少钱一个月都不太了解,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15年社保退休能拿多少钱一个月
每个人的养老金是不一样的。其领取数额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积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
增发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增发比例。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2019年成都退休年龄怎么规定的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综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15年社保退休可以拿多少钱一个月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15年社保退休可以拿多少钱一个月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
法律主观:
退休工资是在退休人员在退休的年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到一定退休工资,当然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等情况是不一样的。那么在成都退休工资如何计算的。成都退休工资如何计算(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降低提取比例的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计算;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满10年按办理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5%计算,以后缴费每满1年加发1%,最高限定为20%;(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3)、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1.3%。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1991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0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2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1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3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2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8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8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9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9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当年职工的缴费工资÷退休当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办理退休当年年度-计算缴费工资指数起始年度+1年)"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4)、综合性补贴:1997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加1995年12月31日以前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补贴,再乘以1995年12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 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病残津贴。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 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 医疗费用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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