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只丢失契证的,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要有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地税局档案科查档,然后凭档案科出具的《查档证明书》登报申明遗失作废,凭报纸公告与《房屋所有权证》到地税局办税大厅补办契证。
2、契证和产权证一并遗失的,要等《房屋所有权证》补办出来以后才能补办契证,补办手续同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房屋契税完税证明丢失能补办。契税完税凭证一般有4联,税务部门、银行、房产交易中心和纳税人各有一联,如果遗失可以到税务部门或交易中心复印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就可以了。
契税的计税依据:
1、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