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政发[2008]116号)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第三十一条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三)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
(四)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
(五)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
(六)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自己对照看看吧,廉租房就不要想了,只针对低保户。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南京地区申请经济适用房。不过这个条件比较苛刻,像是拥有当地户口固定年限以上、收入低于一定情况、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一定大小等。具体的数字,要根据当地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各地申请条件都不一样。
其中最难的是户口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对方有权利要求我们迁移户口。这个时候就要看双方关系了,一旦对方赶尽杀绝,户口肯定是难以解决的。如果我们满足在南京立户的条件,相信也不用申请经济适用房了。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三大条件虽然各地的申请政策都不一样,但是有三个条件是差不多的,一是当地户口,二是经济收入,三是本人所居住条件。
正常情况下,必须拥有当地户口三年或者五年以上;家庭经济收入,可能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家人所居住的平均面积,也必须小于一定范围。具体是多少,由于各地都不一样,很难进行判定。具体要咨询相关部门,看看是否符合条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就可以,接下来就看审核。
2、户口问题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最难的是户口问题,想要在当地立户,必须有房子或者嫁入当地。现在夫妻已经离婚,能不能把户口继续留下来,完全看对方的要求。因为人家是户口方,所以拥有让我们迁出户口的权利。在没有当地户口的情况下,也就无法在当地申请经济适用房。
如果我们拥有单独立户的权利,那么生活水平肯定要高于一般人,另外两个条件就不再满足。因此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最大的问题就是看对方要不要我们迁出户口。
3、需要花钱购买申请经济适用房,仍然需要花钱购买,不是说政府免费提供。自己一个人在离婚后,想要独自购买一套房,所要承担的压力不小。自己没有钱就要贷款,对个人来讲是不合适的。相比之下,我建议选择廉租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差不多。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廉租房每平米的月租可能就几块钱,一个差不多的环境月租金可能就几十元。整体条件和小区差不多,非常适合单人居住,对于生活条件不好的,廉租房更加适合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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