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后的短暂期限内,医保卡里的钱仍然可以在定点的医院、药店等进行使用;但中断达一定期限的,则暂停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若劳动者找到新单位的,则可以及时申请转移社保,由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并按规定为其缴费,之后劳动者可继续享有相应的医保待遇。
辞职后社保卡里面的钱可以转移,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在药店刷卡使用。
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分析:
社保都包含哪些险种?
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可以只交一种几种保险吗?
答:不可以,目前所有保险是捆绑缴纳的,无法单独拆分缴纳。
交够多少年保险可以领退休养老金
答:养老保险必须累计交够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退休后养老金大概能拿多少?
答:谁也不知道你以后能拿多少退休工资,不到你的退休年纪当年谁也无法预测,应为牵扯到你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当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地点等诸多因素。
如果不到退休年龄死亡了钱可以退么?
答:可以退,但是只能退个人账户里的社保部分,企业交的是不会退给你的。
社保比例大概是多少?
答:目前全国各地比例不太一样,但总体差不多,养老保险是单位19-20%,个人8%,医疗保险是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是单位0.7%,个人0.3%,生育保险是单位1%个人不缴,工伤保险是根据行业危险程度划分为单位0.2%-2%不等,个人不缴。
医保是不是一断就没有办法用了?
答:不是的,医保是退休前停缴后立即停保,无法享受住院报销,但是医保卡的余额还是有效的,续保后医保就又生效了,累积交满20-25年后,退休后医保是终身有效的。
社保停交了几个月有没有什么影响?
答:就社保来说可能影响到你的生育,医疗,工伤报销问题,养老保险可能因城市不同可能影响你的购房,小孩入学,签证等问题。但总体来说影响不大。
社保断交了,怎么办?
答:根据当地政策,如果能补缴是最好的,如果不能补缴接着续交就可以了,应为社保是累积计算的。
辞职不想干了,社保如何处理?
答: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第二种就是不用处理,等待工作后接着续交就行了。
生育报销是必须交够一年么?
答:不完全对,是生产之前必须连续交满1年才可以报销。
医保卡可以到外地用么?
答:目前全国还没有联网,暂时还没办法直接到异地就医,但是有些试点城市已经可以了。或者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回当地报销。
离职后是不是就没办法报生育险了?
答:不是的,只要你离职前,生育险交满1年以上,跟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后也是可以享受生育报销的。自己主动辞职是能报销的。
到退休年纪了,社保没交够15年怎么办?
答:一般三种情况,
1、如果当地允许补缴的话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社保,办理退休
2、延迟退休,再多交几年社保,达到15年年限办理退休
3、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办理退保
失业金如何领取?
答:失业金领取要满足以下几种条件,
1、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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