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提取公积金还房贷,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以证明个人身份、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及房贷情况。这些材料将用于申请公积金提取,并作为后续审核的重要依据。
一、身份证明文件
首先,提取公积金的个人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等。这些文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
二、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以证明其在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情况。这通常包括公积金缴存证明或公积金对账单等文件。这些文件应显示申请人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缴存时间等信息。
三、房贷合同及还款证明
为了证明申请人确实存在房贷需要偿还,需要提供房贷合同及相关的还款证明。房贷合同应明确显示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等关键信息。还款证明则可以是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还款凭证,用于证明申请人已经按时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房贷。
四、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地区的公积金管理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有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结婚证、房产证等文件,以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和房产情况。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申请人可以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办理点进行线下提取申请。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将所需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综上所述:
线下提取公积金还房贷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公积金缴存证明、房贷合同及还款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政策的要求进行申请。通过线下提取公积金还房贷,申请人可以减轻房贷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办理公积金还房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贷款申请书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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