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怎么报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怎么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怎么报
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
二、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
三、住院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时报多少?如果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较多,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一年以内,大额医疗互助的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10万元。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问答:“二次报销” 要注意这些事
1.是否需要个人申请?
不需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需要个人申请,也不需要缴纳额外费用。
2.报销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享受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医疗救助金额后,超过起付线(不含)的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3.大病保险报销金额通过什么方式发放?
每年年初,市级经办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筛查统计上一年度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各区经办机构收到相关数据后,将在一个月内(通常在年中)将大病保险报销金额经银行代发至参保人员参保社保所(由社保所通知参保人前往领取)或个人银行账户上。
4.对困难群体有倾斜政策吗?
有的。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中,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四类困难人员享受大病倾斜政策,大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上不封顶。
5.多久报销一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年报销一次,次年报销上年度大病保险费用。
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将材料交由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退休人员如已选择就近社保所报销的,个人可到该社保所办理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材料交由参保地或居住地社保所统一负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所如何为参保人员办理手工报销
单位或社保所使用社保企业版软件录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票据信息,形成电子版报盘文件,并打印相应的申报表单,连同整理好的参保人提供的相关单据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由工作人员将电子版报盘文件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①个人垫付,要保留好医院开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
②手工报销所提供的就医票据、明细须完整;
③手工报销,城镇职工由单位办理,城乡居民由社保所办理。
手工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发生下列情况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再到本人居住地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一)急诊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三)手工报销期间、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报销标准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五)符合外购要求的外购药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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