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是法定退休年龄,现行是男60岁,女55岁。
二是须交费达15年(含视同交费年限)。这两项都具备了,社保机关就会主张告知你去办理手续,开始纳入社保机构管理并开退休养老金。
需携带:户口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银行的结算存折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
二.具体办理流程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基本的流程如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三.办理退休的情况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个人的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一般要达到15年(对于老职工,如果过去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相应年限可以视同为已缴费。
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哈尔滨退休金每月发放时间不固定,一般为每月10号左右。
合肥退休工资一般每月10号左右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开始领取。企业因各种原因逾期给职工办理退休,其退休时间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为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执行。因企业原因使退休人员未能按时领取的养老金,由企业负担。
退休金的计算方式:
1、基础养老金:按照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标准计算,通常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有关;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和预计领取年限计算得出;
3、过渡性养老金:某些地区为了平衡不同年代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异,会设立过渡性养老金;
4、企业补充养老金: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政策,为员工提供的养老金补充;
5、政府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综上所述,哈尔滨和合肥的退休金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10号左右,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时间则是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如果企业因各种原因导致退休办理延迟,退休时间将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准,并按照法定年龄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对于因企业原因未能按时领取的养老金,由企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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