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的仓库管理(仓库日常维修计入什么科目)

2024-04-09 16:38:18

仓库日常维修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岗位职责:

1.负责仓库内电缆、电箱、水泵的维修保养,装车、卸车以及其他基础性工作。任职要求:1.高中以上学历,35岁-45岁之间,有电工证或叉车证;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积极,服从管理,有责任心。

1、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明细帐,保证帐物一致。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脑三者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仓管人员应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

2入库管理

(1)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原料一律不得入库存放。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送货单一致。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仓库管理制度

(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仓库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的流通、保管和控制,维护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及时与财务部联系,由财务部提交总经理解释、核决。

第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一条 本仓库分为成品仓、电子原料仓和原材料仓,成品仓仓管员负责成品仓、电子原料仓物资的收、发、存等日常管理工作,原料仓仓管员负责原材料仓、文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资的收、发、存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仓管员要服从管理,努力配合生产部的生产领料及营销部门的销售出货工作。

第三条 仓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三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一般检测验收,会利废节约代用。

第四条 仓管员应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明细账簿、备查账簿和台账。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物料卡等。

第五条 严格按仓库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账簿,做到日清日结,并确保账簿中物料的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

第六条 做好各类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第七条 仓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公司主管领导对各类不良存货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第八条 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进入仓库,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第九条 仓管员应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十条 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十一条 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部进行监交,并在交接表上签名,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第三章 入库管理

第一条 供应商来料时,仓管员应凭供应商的送货单及采购部门下发的采购单严格验收来料,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认真核对检验。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缺少、损坏、质差、或单据凭证不符合要求等情况,仓管员有权拒绝验收,并应及时与经办人联系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条 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填写来料报检单交由品管部进行检验,品管部检验合格后在来料报检单上签字确认,仓管员凭品管部确认合格后的来料报检单及供应商的送货单填写进仓单。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应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第三条 对随材料送来的备件、附件等,应有详细清单随材料妥善保管,有关来料的证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单等必须核对点清,妥善保存。

第四条 进仓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进仓单上必须有仓管员、采购、经手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并且保证字迹清楚。

第五条 进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及第三联由仓库保管,仓管员凭存根联建立相应的库存实物帐卡,第二联交财务。仓管员在次月与供应商对完帐后,供应商凭第三联及对账单、货款结算单到财务结算货款。

第六条 当月收到的材料必须当月办理入库,因单价未定或共它原因不能办理入库,在车间急需领用此类材料的情况下,必须办理暂估入库,次月开具相同品名、数量、金额的红字进仓单冲平,重新办理正常入库手续;其他不能办理入库手续的材料放在暂放区域,并知会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七条 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应由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填写成品入库单,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凭车间开具的成品入库单仔细核对入库成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将成品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第八条 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由车间保管,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管员登记账卡。

第四章 储存管理

第一条 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体积大的应落地堆放,周转量小、体积小的应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定位编号;存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二条 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规做法。

第三条 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第四条 仓库物料,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第五章 领料管理

第一条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第二条 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开具的领料单向仓库领料,其它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仓管员应核对领料单上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订单数量,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对超额领料的,仓管员有权拒发材料。

第三条 对生产时损耗材料超出定额需再次领料的,应由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开具超领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仓库方可发料。

第四条 打样、试验等领用材料时,应由品管部或技术部相关负责人填写领料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料。

第五条 对于领料单没有领料人和主管领导签字或是无完备手续者仓库不予发放,并视其程度报告财务部门或主管领导处理。

第六条 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由领料部门保管,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登记账卡。

第六章 销售管理

第一条 销售、售后维修、售后服务等领用成品、材料,由销售部门开具销售单,并检查所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无误后交主管领导(常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仓管员凭主管领导(常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的销售单发货,所发成品、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与销售单必须一致。成品或材料交给客户时,销售单必须由客户签名盖章后方为有效,或有客户开具的与销售单一致的客户进仓单也视为有效。

第二条 零售成品、材料等,由销售部门开具销售单,并检查所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无误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由客户到财务部交钱,财务部收款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并在销售单上签字或盖单(收讫),仓库凭销售单及财务部开具的收款收据发货,所发成品、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与销售单必须一致。销售人员或仓管人员不得接收现金,否则视为贪污行为处理。

第三条 销售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由销售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登记账卡,第四联交客户,第五联结算联由销售部暂管,与客户对账时将此联交给客户结算货款。

第七章 退货、退料、返修机管理

第一条 车间发生退料,由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填写退料单(红字领料单),并写明退回原因。仓管员收到车间退回材料后,应核对退料单与退回材料的品名、型号、数量是否一致、材料质量是否合格,确认无误后将材料归位,并根据退料单登记账卡;发生的不良品退料,应交品管部门检验不良原因,可退供应商的材料应开具退货单退回供应商,属人为损坏不能退回供应商的应置于不合格品区单独存放,并填写不良品报告交主管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条 由于材料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将材料退回供应商时,由仓库开具退料单(红字进仓单),并及时通知供应商把不良材料拉回,退货单必须交供应商签字确认,退货单分发及保管与进仓单的分发和保管相同。

第三条 来料不合格同意退回返修的,没有开具进仓单的可直接退回(但必须在客户送货单上冲减数量并签字或重开送货单),不作其它处理;对已经开具进仓单的,应按退回数量开具退货单(红字进仓单)给予退回,待维修好后再次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条 销售的产品、材料发生退货,由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的衔接工作,仓库只暂管,由品管部门检验是否合格,如是客户人为造成的损坏,不作退货处理;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料,必须由品管部填写退回处理单,销售部凭品管部开具的退回处理单开具退货单(红字销售单),退货单的分发和保管与销售单的分发和保管相同。

第五条 收到经销售部门与客户协商同意维修后返回客户的成品、材料,销售部及仓管员应仔细核对退回产品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并登记备查账簿。

第六条 返修机修好后,仓管员应准确统计维修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由客户负担该项维修材料费用的,由销售部按实际所耗材料开具销售单,手续与销售材料相同;由本公司负担维修费用的,由仓管员将维修材料清单交财务处理。

第七条 将返修机返还客户时,销售部应开具相应的销售单,销售单上只写品名、规格、数量,不写单价金额,单据分发和保管与销售单的分发和保管相同。

第八章 委外加工、来料加工物料管理

第一条 收到客户的来料加工物料时,由原料仓仓管员核对来料加工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与来料加工单上的填写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给予签收,并保管好来料加工物料,来料加工物料应每月月末或次月月初与来料加工单位对账,核对数量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条 来料加工物料加工完成后,由销售部人员类比销售物料手续进行办理,但在其销售单上注明其来源及归还说明,需收取加工费的应有销售单上正确写明单价及金额。

第三条 外发委外加工物料时,仓管员应填写委外加工单,在单上详细注明委外加工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加工要求等后交采购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委外加工单随货物一起送到委外加工单位,由委外加工单位签收确认,委外加工物料应每月月末或次月月初与委外加工单位对帐,核对数量无误后双方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 委外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类比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进仓单上注明其来源。

第五条 来料加工物料或委外加工物料在加工过程中被人为损坏,加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仓管员或销售人员根据损坏数量开具相应的进仓单或销售单,抵扣当期货款。

第九章 盘点管理

第一条 仓管员应每月月末对物料进行盘点,贵重物资必须每日盘点,财务每月对成品仓盘点结果进行全检,对材料仓盘点结果进行抽检,对贵重材料进行全检。检查结果与盘点有误的,将视其情况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二条 盘点中发现实物与账、卡有差错的,仓管员对此负有直接管理负任。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将原因会知财务部。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缺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条 盘点结束后,次月10日之前应将盘点报告随同其它报表一起交财务部。

第十章 货款结算管理

第一条 对帐及货款结算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时期进行,与供应商的对帐,应于次月10日后进行,仓库也可以在10日之前与供应商对帐,双方对帐确认数量金额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签名,并于10日后将对账单交由财务部再次核对。

第二条 财务对对账单再次核对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由采购部按对帐金额填写货款结算单,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出纳结算货款。

第三条 与客户的对帐,由销售部负责,对帐方式及其货款的结算由销售部与客户协商作出相关的规定,销售部人员按期将货款收回。

第十一章 报表账单管理

第一条 每月的最后一天为月结日,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第二条 仓管必须于每月10日前向财务部上交上月规定的物料进-出-存报表、盘点表、物料耗用表、外协件对账单等报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第三条 仓库的进仓单、领料单、委外加工单、来料加工单、销售单、退货单、退料单、对账单、报检单、采购单,客户订单、物料报表、盘点表、等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和物料明细账、备查账、物料卡等一起妥善保管,由于不慎造成资料丢失者,将视其损失程度给予处罚。 仓库的管理制度大致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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